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公告·精选AI 评分72
USTR就强迫劳动301调查采取最终行动,对60个经济体加征关税
USTR Takes Action in Forced Labor Section 301 Investigations
AI 导读
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依据《1974年贸易法》第301条,对60个经济体未禁止进口强迫劳动产品采取最终行动,加征关税。税率分档为:已实施禁令、承诺通过《对等贸易协议》实施或已部分限制的经济体适用10%;欧盟、台湾、日本、韩国、瑞士的特定产品适用10%或12.5%(扣除最惠国税率);其余经济体适用12.5%。美方同时确定对原材料、可能造成整体经济扰动的产品等类别给予产品豁免。
推荐理由
可核对美国依据301条款对60个经济体加征关税的税率分档、豁免范围及此前调查与听证程序,判断对相关出口与供应链的适用条件。
来源: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公告 · ustr.gov