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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汇局数据与政策·AI 评分58

最高检行政检察厅、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负责人就理解适用《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》答记者问

最高检行政检察厅、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负责人 就理解适用《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...

AI 导读

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制定印发《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》,两部门有关负责人就制定背景、主要内容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答记者问。《指引》共18条,涵盖移送条件、管辖衔接、证据移送和转化、案件处理反馈、长效机制建立等流程,明确外汇管理部门应自收到《检察意见书》之日起九十日内书面回复处理结果。

来源:外汇局数据与政策 · safe.gov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