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汇局数据与政策·AI 评分52
最高检与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印发《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》
最高检与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印发工作指引 明确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办案规则
AI 导读
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印发《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》,共18条,规范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全流程。指引明确移送条件,包括外汇管理部门有管辖权、被不起诉人主体适格、有证据证明存在外汇违法行为、依法应给予行政处罚、未超过行政处罚时效、未因同一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等。指引还就管辖争议处理、案件移送程序、刑事证据在行政处罚中的使用及处理结果书面反馈等作出规定。
来源:外汇局数据与政策 · safe.gov.cn